遺失聲明
陳苗苗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(qū)孟擇園小區(qū)7號(hào)樓2單元604室的受理憑證(202105100197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陳苗苗2021年5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