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袁璐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桃鐵路鐵路住宅19號樓2-19號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512170164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袁璐2021年5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