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于曉英、鹿驥華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青年大街149號1單元601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7152175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于曉英、鹿驥華2021年6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