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張強(qiáng)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白房西街15號(hào)1單元702室的受理憑證(202106150258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張強(qiáng)2021年7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