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(趙長發(fā)、張貴敏)生前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一街電業(yè)6#507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9910747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趙洪杰2021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