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李桂華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鴨綠江大街333-43號1單元2103室的受理憑證(202109170134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李桂華2021年9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