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程穎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國(guó)門大道15號(hào)2單元904室的受理憑證(202109070223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程穎2021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