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孟倩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安區(qū)臨江后街105號(hào)3單元105室的受理憑證(202108230124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特此聲明
聲明人:孟倩2021年10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