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李世明、胡淑芳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花園東路4-8號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812300070-1、200812300070-2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李世明、胡淑芳
2021年12月21日
遺失聲明
李世明、胡淑芳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花園東路4-8號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812300070-1、200812300070-2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李世明、胡淑芳
2021年1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