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姜博濤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中央大道22-3號2單元1203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41226077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姜博濤
2022年01月11日
遺失聲明
姜博濤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中央大道22-3號2單元1203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41226077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姜博濤
2022年0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