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趙美娟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纖維街7號樓752-2-1號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611290204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趙美娟2022年07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