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時春霞、周圣卿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福民小區(qū)6號樓703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9101011911號)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 時春霞、周圣卿
2023年01月30日
遺失聲明
時春霞、周圣卿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福民小區(qū)6號樓703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9101011911號)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 時春霞、周圣卿
2023年0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