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林治家、張鳳梅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錦江站6號2-3號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8112492、200811249201號)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 林治家、張鳳梅
2023年03月13日
遺失聲明
林治家、張鳳梅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錦江站6號2-3號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8112492、200811249201號)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 林治家、張鳳梅
2023年03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