郝秋良、寧曉晶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興一路26-6號(hào)1801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150522006311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 郝秋良、寧曉晶2023年09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