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劉友發(fā)、劉國華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桃源一百小區(qū)舊樓608室的房屋所有權證(20101217134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劉友發(fā)、劉國華2024年05月0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