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(趙國平生前)、姜秀玲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興二路8#2-14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98102024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姜秀玲2024年05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