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趙文華、(孔慶成生前)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振五街51號2單元204室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5123117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 趙文華、孔繁英2024年05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