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李春枝、劉長勝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元寶區(qū)蛤蟆塘大街1415號209室的房屋所有權(quán)證(2009052719611號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李春枝、劉長勝2024年05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