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失聲明
王維剛持有的,坐落在丹東市振興區(qū)安民鎮(zhèn)順安街18號(hào)4單元312室的受理憑證(202406040085號(hào))因保管不善遺失,聲明作廢。
聲明人: 王維剛2024年06月13日